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规划局
2016.0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城西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北,主要包括江北姚江新区、江北投创、洪塘街道、高桥镇等,规划面积69.2平方公里。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6条 功能定位
城西地区整体功能定位为“甬城新门户、经济新引擎、宜居新水乡”。城西北片是宁波重要的城市西门户,对接上海;姚江新区副中心将是宁波中心城区重要增长极,形成沿余姚江的多彩生活、文化创意、休闲生态产业链;以及实现连接山水的文化生活区和生态宜居新水乡。
第7条 发展目标
城西地区发展目标重点实现模式的三个转变以及空间的四个构建。
1、模式的三个转变
(1)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推动人的城镇化;推进村镇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建立符合现代城市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标准。
(2)各自为政向统筹协调发展转变。重点推进四个统筹:加强功能统筹,在总体定位之上,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功能发展,建立中心体系,根据功能匹配空间载体;加强交通统筹,加强与外围地区,内部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强生态统筹,以地区生态空间为基底,建立完整的生态格局,完善区域绿道系统,强化对生态廊道的管控、对三江六岸滨江建设的控制;加强产业统筹,筹建产业发展平台,实现错位发展,避免产业用地的低效无序竞争。
(3)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改变现有乡镇管理模式,加强规划的引导和管控机制,向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更加精细的方向转变。
2、空间的四个构建
(1)构建青山环绕,清水相依,绿意盎然的美丽城西。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利用城西优良的生态本底,通过绿楔、滨水绿廊、绿道、绿地、郊野构建绿色网络和序列。
(2)构建有产业竞争力、创新力、持续性的活力新城。新城建设产城融合,创新产业与创新空间,提供新型现代服务业、临空产业,匹配产业空间,丰富产业配套,吸引年轻人生活和工作。
(3)构建系统融合、空间有序、公益倡导的魅力城西。未来的城市空间必定倡导文化,让艺术深入人心;必须接近体育,追求健康和活力;必须提供健康的服务和保障,关注儿童健康快乐的梦想空间,关注老龄化社会老人需求的关怀空间。
(4)构建路网完善、交通便捷、步行优先的TOD未来城。城际铁路、市域快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合力推升西部迅速崛起,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主导城市结构,创造步行交通优先的空间模式。
第8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至2020年,城西北片分区人口42.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0.3平方公里,人均94.6平方米。
第三章 生态格局保护
第9条 生态格局总体框架
落实城市总规规划修改、绿地系统专项确定的生态格局,充分利用城西地区紧邻四明山脉和水系发达的自然特征,稳定自然生态廊道和生态防护绿地,整体构建连通山水自然生态框架,同时防止城市蔓延发展。
城西的生态格局总体框架为一个生态环和多条生态廊道。一个生态环为绕城生态带,结合沿线防护绿带形成绕城生态环。规划沿高速公路内侧控制不低于200米的防护绿带。多条生态廊道打通从外围山水引入城市内部的通风廊道,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结合萧甬铁路、余姚江、杭甬高速、鄞州大道、奉化江形成5条生态廊道。
第10条 地区生态格局
整体打造城西地区连续、有机的生态格局,规划借助城西区域生态格局总体框架,地区形成“三横、两纵、八心”的生态格局。“三横、两纵”形成生态主网络,并由之贯穿连接“八心”,形成网络上的生态节点。
“三横”:后塘河、中塘河、前塘河形成“之”字型绿色廊道,三塘河贯穿东西,连接城市中心区和城西山区,使生态格局连续,亦是与城市活动紧密联系的滨水空间。
“两纵”:利用滨水空间、滨水活动的要素打造两纵生态格局,通过生态空间联系江北、高桥和集士港古林,城西打造统一的生态格局。一纵贯穿姚江北、集士港和古林,另一纵贯穿姚江新区、高桥、新庄和布政。
“八心”:是结合自然、人文资源整体考虑的、有机布局的生态节点,可分为三个级别的公园绿地,分别是市级综合公园、区级综合公园和居住区级公园。姚江城市绿心为市级最大的绿色斑块。区级综合公园为姚江新区公园、新庄公园和临空经济中心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分别是高桥、集士港、古林、布政公园,居住区公园结合绿地水系多点、点线结合灵活布局。
城西北片生态格局以姚江为核心,汇集多条生态廊道,预留大型滨江空间。创造生态型城西生活。
第11条 地区绿道系统
根据《宁波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3-2020)》,规划细化了五条城市主线绿道,增加了三条区域绿道,从而建立起城西地区完整的生态格局、绿地系统和绿道布局,三者有机统一。
细化五条城市主线绿道,编号与专项规划一致。两条市域主线分别是1#魅力河川——三江绿道、2#青山百里——沿山绿道;三条市区主线分别是6#品味繁华——城中绿道、7#乐活水城——鄞南绿道、8#黄公蝶韵——西部绿道。
增加三条区域绿道,分别是江北姚江新区中央绿脉、沿中塘河绿廊及城西纵向绿廊。
第12条 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西地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生态廊道(生态绿楔、三江廊道、交通廊道等),重点包括绕城生态环、杭甬高速生态廊道、沿奉化江生态廊道等,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面积16.0平方公里。其中,城西北片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为5.2平方公里。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13条 产业发展定位
城西地区发展需注入创新要素,以创新驱动、科技引领、优化升级为发展方向,依托地区的发展基础和优势,重点打造沿余姚江的多彩生活、文化创意、休闲生态产业链和沿机场的临空经济、电子物流、高新技术产业圈。
城西北分区依托余姚江、梁祝公园、滨江绿心、大运河(宁波段)运河遗产文化、轨道交通等资源,以体验经济为主导,发展生态、文化、健康、商业、办公、游乐和旅游等产业,余姚江两岸共同打造沿余姚江的多彩生活、文化创意、休闲生态产业链。
第14条 产业发展策略
1、转型升级乡镇产业的发展模式
转型的关键要以依靠区位、土地和劳动力的乡镇经济转向依靠科技、人才和产业的城市经济。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居民素质。
2、注入创新要素,植入新业态
依托城西地区的区位交通、生态景观、人文氛围及产业基础等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植入新业态,发展创新现代服务业、临空产业,重点打造沿余姚江的多彩生活、文化创意、休闲生态产业链。
3、注重对产业平台的构建
依托滨江生态、文化景观、体育设施等资源,打造沿余姚江的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健康服务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健康产业、休闲经济。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5条 空间结构
城西地区形成南北统筹的整体空间结构,是规划的重点。根据空间发展目标、空间发展策略,规划形成“一带二心三轴”的空间结构。
一带:南北向的城市中心功能联系带,联系慈城组团、姚江新区、高桥片区、临空经济区、奉化鄞南地区,依托城市轨道5号线、市域轨道线的轨道交通廊道构建城市轴线。
二心:沿姚江两岸的城市副中心和邻机场的临空经济中心,前者依托轨道1、4、5、8号线及市域线K2的轨道换乘枢纽构建城市副中心,后者依托轨道5号线与市域线S3的轨道换乘枢纽构建城市三级中心。
三轴:沿中山路发展轴线,也是轨道交通1号线的交通廊道;沿鄞县大道发展轴线,也是轨道交通5号线的交通廊道;沿北环路发展轴线,也是轨道交通4号线的交通廊道。
城西北片空间结构重点,构建姚江两岸城市副中心,注重与城西南片的交通、生态轴线联系。
第16条 中心体系
城西北片分区形成两级中心体系:市级副中心和组团中心。
市级副中心:为城市二级中心,位于一江两岸地区,包括高桥副中心和姚江新区副中心,布置城市绿心、文化中心、奥体中心、商业中心、商务中心、游乐中心等城市级综合服务功能。
组团中心:位于高桥、洪塘组团的中心位置,为各组团提供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
第17条 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69.22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030.4公顷,约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58.22%;水域面积为694.1公顷;农林用地等其它非建设用地面积2195.5公顷。
2020年总体用地构成表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a) |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
城市建设用地 | 4030.4 | 58.22 |
水域面积 | 694.1 | 10.03 |
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 | 2195.5 | 31.71 |
机场等对外交通用地 | 2.5 | 0.04 |
总用地 | 6922.5 | 100.00 |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规划人口42.6万人)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M?) |
R | 居住用地 | 1209.38 | 30.01 | 28.4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17.87 | 7.89 | 7.5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576.75 | 14.31 | 13.5 |
M | 工业用地 | 240.01 | 5.96 | 5.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777.21 | 19.27 | 18.3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4.11 | 0.35 | 0.3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895.02 | 22.21 | 21.0 |
城市建设用地 | 4030.35 | 100.00 | 94.6 |
第18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17.8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89%,人均7.5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高桥和姚江新区城市副中心。
2、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分区规划对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布局、规模强制性管控,包括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福利五类共16项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其中3项位于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之外,从其重要性进行远景控制。
3、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引导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重要为居住区配套的教育、医疗、文体、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居住区配套,服务人口一般3~6万人。这些设施往往需要独立占地,具体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一落实。分区规划按三大居住片区、十大居住区的居住结构,引导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聚设置,形成居住区中心。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分类 | 编号 | 项目 | 等级 | 建设状态 |
文化 | 1 | 高桥文化中心 | 市级 | 新建 |
2 | 姚江新区文化中心 | 区级 | 新建 | |
体育 | 3 | 奥体中心 | 市级 | 在建 |
4 | 高桥体育中心 | 区级 | 新建 | |
医疗 | 5 | 高桥综合医院 | 区级 | 新建 |
6 | 姚江新区综合医院 | 区级 | 远景 | |
教育 | 7 | 大红鹰学院 | 市级 | 现状 |
8 | 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市级 | 现状 | |
9 | 姚江新区职高 | 市级 | 新建 | |
10 | 同济中学 | 市级 | 现状 | |
11 | 规划高中(海曙区) | 市级 | 新建 | |
12 | 规划高中(高桥) | 市级 | 新建 | |
13 | 规划高中(江北区) | 市级 | 远景 | |
福利 | 14 | 海曙中心福利院 | 区级 | 新建 |
15 | 高桥福利院 | 区级 | 新建 | |
16 | 姚江福利院 | 市级 | 远景 |
第19条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40.0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5.96%。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江北投创中心,形成工业集聚区,为一类工业用地。
2、工业区块控制
规划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江北投创工业区块控制范围335.4公顷。
第20条 绿地规划
1、规划指标
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8%。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895.0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21%,其中公园绿地720.9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9平方米。
2、公园绿地
规划城市级绿心1处,城市绿心(含梁祝文化公园)规模达到1.5平方公里,姚江城市绿心将为市民营造最开敞、最生态、最自然的城市氧吧,成为宁波城市中最大的公园。规划区级综合公园1处,姚江新区公园规模为15公顷。多点及线灵活布局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街头绿地,均衡分布,营造绿意盎然的美丽城西,满足每个居住社区的就近需求。
3、防护绿地
沿绕城高速单侧绿化带宽度原则上控制在200米以上,沿杭甬高速公路单侧绿化带宽度原则上控制在100米以上;沿机场快速路两侧原则上各建设60米的防护绿带,沿其它快速路两侧原则上各建设不小于20米的防护绿带。
道路防护绿地控制一览表
道路等级 | 道路名称 | 单侧绿化带宽度 |
高速公路 | 绕城高速 | 200—500米 |
杭甬高速公路 | 100—200米 | |
快速路
| 机场路 | ≥60米 |
北外环 | ≥30米 | |
北环路 | ≥30米 | |
南外环 | ≥25米 | |
广元路-秋实路 | ≥25米 | |
通途路 | ≥20米 |
第21条 绿线
重点划定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公园绿地重点是市区级公园和结构性绿地。本次规划划定的绿线主要包括姚江两岸、2个市区级公园、2个远景控制的市区级公园、重要的结构性公园绿地以及沿高速公路、快速路的防护绿地。
第六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22条 景观分区和控制
1、特定城市景观区
特定城市景观区包括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3处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包含大运河河道及沿河的运河聚落遗产、水利工程等运河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大西坝遗址、小西坝遗址,区级文保单位为梁祝公园内的梁祝村墓葬遗址。
2、一类城市景观区
一类城市景观区为三江六岸地段。营造特色明晰的姚江景观带,核心管控包含滨江绿地、姚江绿心和3个核心管控地块,分别是奥体中心、姚江新城核心商务区、高桥文化商务核心区。
3、二类城市景观区
二类城市景观区主要包括城市副中心(滨江一类景观区外部分)、江北门户区,两条塘河沿岸地段(大运河遗产范围除外)、五条重要绿色廊道,广元路-秋实路和联丰路重要景观道路两侧,大型公园绿地,新庄古村。
将一江两岸城市副中心、江北门户区打造形成重点功能区,作为城西北分区未来现代化城市风貌的集中塑造区,展现以轨道引领的公交先导区、产业引领的创新活力街区,推行轨道TOD理念,小街区的空间肌理,开发紧凑,体量突出,功能丰富。
规划对两条塘河沿岸地段、重要绿色廊道控制了一定规模的绿地形成主要生态网络,连接大型公园、滨江空间和重要功能区。大型公园包括“一核三心”,“一核”是姚江绿心公园,“三心”分别是姚江新区公园、新庄公园(远景)、康体公园(远景),除新庄公园,其他已包含在前面划定的景观区内,这个公园虽然尚处于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之外,但在整体生态格局和景观体系中都非常重要。
规划重点塑造广元路-秋实路和联丰路“十字”重要道路及两侧景观。
新庄古村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风貌区,可认定为本区的二级城市景观区。
4、三类城市景观区
三类城市景观区是指一般景观地区,除特定和一、二类城市景观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建设区作为三类城市景观区,主要有工业集聚区和生活居住区,前者展现高效的新时代产业风貌,后者突出“城水相融”的水乡风光。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23条 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
1、交通发展目标
城西北地区建立一个与三江片融合一体,与区域用地功能相适应,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为方向的综合交通系统。
2、交通发展战略
以TOD为主要发展模式,推动城市快速发展;以完善网络为导向,引导区域融合发展;以客货分离为交通组织方式,满足物流产业对交通的要求;以枢纽为依托,促进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
第24条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高速公路网保留现状格局,主要由绕城高速、杭甬高速、沈海高速组成。
第25条 道路网规划
城西北地区道路形成以快速路为骨架,以主次干路为主体,形成“十横七纵”的干路网络,支路网根据地形、地貌,各组团各成体系。
第26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轨道交通
2020年规划范围内规划控制3条轨道交通线路,线网规模20.2km,线网密度达0.29km/km2。
轨道交通线网布局一览表
线路名称 | 区域内主要途径区域 |
1号线 | 高桥区域 |
4号线 | 姚江新区 |
6号线 | 古林、集士港、高桥区域 |
2、中运量公交
2020年城西北片分区规划3条中运量通道,总长度为23.86km。
中运量系统线网布局一览表
通道 | 途径主要道路 | 主要功能 |
L1 | 云飞路 | 连接城西、庄桥、镇海新城南区等片区 |
L3 | 长兴路 | 连接慈城、姚江新城、高桥、望春、集士港、古林、洞桥、鄞江等区域,是城西地区最重要的南北中运量通道。 |
邵渡路 | ||
学院路 | ||
春华路 | ||
L4 | 通途路 | 连接城西、三江片主城区、东部新城等片区 |
3、常规公交设施规划
(1)公交专用道规划
规划“五横三纵”公交专用道系统。“五横”为江北大道、云飞路、望春路、新星路、新典路;“三纵”为广泽路、广元大道、洪塘西路—洪塘中路—新园路—段梅路。
(2)公交场站规划
2020年规划公交首末站19个,面积8.38ha。
第27条 客运枢纽规划
城西北片分区共规划2个客运枢纽,分别为应家站市域客运枢纽和梁祝站城市客运枢纽。
第28条 停车系统规划
根据停车需求预测和城西北用地布局,2020年共规划公共停车泊位7560个。
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略)
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29条 防涝(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区域防洪标准按近期100年一遇,远期200年一遇控制。
2、防涝标准
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3、海绵城市建设
(1)总体建设目标
在城西区域,将构建以城市多功能调蓄为主的城市调蓄工程体系。结合城西区域的不同片区的绿地、河网布局及防涝压力,确定不同建设目标。
在姚江以北片区,结合河网水系和城市绿地公园布局,结合城市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雨量和50年一遇设计雨量,城市调蓄工程体系的建设目标为调控不小于50mm降雨量,单位建设用地调蓄指标为≥500立方米/公顷。
在姚江以南片区,基于区域面临的防涝压力、绿地和河网布局,在该片区按实现一定程度地“零排放”目标构建城市调蓄系统。“零排放”是指假定该区域在完全独立封闭的情况下,在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约200mm)的情境下,通过河网调蓄和城市调蓄系统的共同调蓄,实现不向外排水。
(2)规划建设指标
地块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结合《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城市不同功能用地的特性和建设控制要求确定。用地内部不同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参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取值。
第30条 河网水系规划
1、蓝线
城西北地区尤其是姚江以南区域作为历史上的滞涝区域,河网水系发达,区域内的主干河网规划情况如下:
规划主干河道控制表
序号 | 名称 | 最小控制宽度(米) | 河床底标高(米) |
1
| 前塘河 | 40-50 | -1.87 |
2 | 象鉴桥河 | 40 | -1.87 |
3
| 板桥港 | 40 | -1.87 |
4 | 跃进河 | 50 | -1.87 |
5 | 中塘河 | 40 | -1.87 |
6 | 叶家碶河 | 40 | -1.87 |
7 | 集市港河 | 50 | -1.87 |
8 | 邵家渡河 | 30-50 | -1.87 |
9 | 西塘河 | 40 | -1.87 |
10 | 湖泊河 | 50 | -1.87 |
11 | 五江河 | 30-50 | -1.87 |
12 | 官山河 | 40 | -1.87 |
13 | 茅家河 | 30 | -1.87 |
规划区内纳入分区级层面管理的蓝线为所有规划主干河道。本规划明确的主干河道不能随意改动蓝线,确需改动的需报市级水利和规划部门同意。
2、水面率控制
规划提出的平原河网规划水面率是一个控制低值,规划水面率的计算包括两部分:主干河道按规划控制宽度计算河道面积;其余河道保持现状规模。姚江以北区域平原河网水面率规划要求达到7.2%,姚江以南区域平原河网水面率规划要求达到4.3%。
第31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点规划:城镇地区,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辖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8分钟内可以到灭火救援现场;农村地区,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15分钟内可以到灭火救援现场。根据上述要求,在现状基础上规划共设置5处普通消防站。
第32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依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本规划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第33条 抗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加速度峰值0.10g分区线以南,相当于地震基本裂度6度区。其中姚江以北局部区域处于交界线南侧4公里范围,为6~7度不确定区,须做专门的地震动参数复核确定。
第34条 人防规划(略)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35条 保护内容
城西地区有着丰厚的文物资源,内涵深刻,类型多元。规划保护城西地区范围内珍贵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历史风貌、自然景观和环境,继承和发扬宁波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形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有机整体和保护体系,重点保护好大运河(宁波段)遗产、文物保护单位、新庄古村等众多历史文化遗产,并合理引导历史文化遗产与新城开发的衔接关系,处理好传统空间格局和风貌与现代新城的关系。
1、大运河(宁波段)遗产
规划范围内主要为大运河河道及沿河的运河水利工程、聚落遗产等运河遗产。
(1)运河河道
大运河宁波段为慈江—刹子港和大西坝河—西塘河等的部分河段,宁波段大运河河道大约为15.5千米。其中,慈江—刹子港河段已经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大西坝河—西塘河段目前尚未获得世界文化遗产的认定,按宁波市运河保护的要求进行保护。
(2)水利工程
包括小西坝、大西坝、高桥、浅桥、上升永济桥、新桥、望春桥等。小西坝位于余姚江与刹子港交汇处,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西坝位于位于余姚江与大西坝河交汇处,同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桥-浅桥的保护范围为高桥老街保护范围、上升永济桥的保护范围为望春路以南、凌漕路以西地区;新桥的保护范围为望春路以南、凌漕路以东地区;望春桥的保护范围为望春路以南、机场路以西地区。
(3)运河聚落
包括高桥老街和大西坝村等。高桥老街的保护范围为大西坝河与西塘河交汇处、望春路以南地区;大西坝村的保护范围为大西坝村建设范围,余姚江江以南、大西坝河以东地区。
2、文物保护单位
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为慈江—刹子港大运河宁波段、小西坝旧址和大西坝旧址;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梁祝村墓葬遗址。
3、文保点
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下列不可移动文物。规划范围内共有19处文保点。
4、其他历史风貌区
包括梁祝文化园和新庄古村。梁祝文化园的保护范围为姚江以南的梁祝文化园范围;新庄古村的保护范围为阳光南路以东、新园路以西、望峰路以南的新庄村建设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及文保点概况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区级文保单位 | 文保点 |
慈江—刹子港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小西坝旧址、大西坝旧址 | 梁祝村墓葬遗址 | 洪家大典57~61号民居、洪家大典35号胡氏民居、西洪大屋、洪崆峒桥、擂鼓墙门、裘二村老屋、裘市义三民居、吉耀临门台门、裘市举人房、裘二村裘氏民居、邵家渡村207号民居、邵家渡村68号民居、朱界村26~34号民居、洪塘福寿桥、上泽桥、大包桥中凉亭、上凉亭、周宏宇墓道石刻 |
第36条 紫线
包括作为世界级历史文化遗产的慈江—刹子港大运河宁波段保护范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大西坝河—西塘河大运河宁波段及沿岸运河遗产的保护范围。
第十一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略)
第十二章 村庄发展指引
第37条 村庄布局原则
1、坚持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相结合
结合宁波城市2030发展战略,城西的发展将整体纳入城市建设范畴,因此,当前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之外的村庄发展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规划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居住,在城区建设城市社区,同时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向新村集聚。
2、符合区域整体空间发展要求
对位于各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及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村庄应有序搬迁,对位于生态敏感、水源涵养及其它重要地区的村庄应严格控制并引导村民外迁,新村集聚区建设应符合城西地区整体的空间规划,适时转入城市社区发展。
3、村庄整治与土地资源保护与整理相结合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通过村庄的搬迁改造与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退宅还耕,逐步整合空闲地。
4、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
根据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区分村庄的类型,制定不同的规划对策和措施。
5、强化特色,保障安全
对具有人文自然特色的村庄进行保护,强化其特色的延续,注重生态环境的涵育,并与防灾减灾规划紧密结合。
第38条 村庄布局规划
遵从村庄布局原则,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之外的村庄进行梳理、整合,合理引导村庄布局,提出村庄发展的分类管理策略。
规划确定了10处村庄建设用地,形成3个特色村落、6处新村集聚区、1个保留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66.4公顷。
(1)新村集聚区建设
新村集聚区用于村庄拆迁后集中村民安置及公建配套,按城市居住小区的建设标准。
规划6处新村集聚区用于村民就地安置或就近安置,有利于从事农业生产。新村集聚区建设符合城西地区整体的空间布局,并且尽量就近城区布置,享用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未来融入城市发展。新村建设用地面积191.8公顷。
(2)特色村保护与发展
指具有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人文景观彰显、生态环境良好、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村落,这些村落应给予保护和利用,未来与城市发展相融合,形成空间鲜明的特色街区。
规划保留3个特色村落,分别是高桥村大西坝点、高桥村高桥老街和新庄古村,3个特色村都属于高桥,前两者融于运河遗产保护的范畴,新庄古村保护与发展结合,未来形成城市重要节点。特色村建设用地面积47.6公顷。
(3)保留村
为规划予以保留的村庄,允许就地改造,但要限制其建设规模的扩张,引导村民向城区和新村集聚。
规划建议保留包家村,位于远景控制的生态用地,规划保留现状为主,控制规模扩张。保留村建设用地面积27.0公顷。
规划村庄布局概况一览表
行政区划 | 新村集聚区 | 特色村 | 保留村 |
洪塘街道、慈城镇 | - | - | - |
高桥镇 | 江南村、联升村、古庵村、石塘村、蒲家集聚区 | 高桥村(大西坝)、高桥村(高桥老街)、新庄村 | - |
古林镇 | 礼嘉桥村 | - | 包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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