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部滨海片分区规划

(2015-2030)

 

宁波市规划局

2017.03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第2条            规划目的

第3条            规划原则

第4条            规划期限

第5条            规划范围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6条            功能定位

第7条            发展目标

第8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第三章        生态格局保护

第9条            生态格局总体框架

第10条          生态保护红线

第11条          绿道系统

第12条          岸线利用

第13条          滨海蓝带

第14条          大嵩江绿带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15条          产业发展定位

第16条          产业发展策略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7条          空间结构

第18条          中心体系

第19条          用地布局

第20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第21条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第22条          绿地规划

第23条          绿线

第六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24条          景观分区和控制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25条          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

第26条          对外交通规划

第27条          道路网规划

第28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第29条          停车系统规划

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略)

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30条          防涝(防洪)规划

第31条          河网水系规划

第32条          消防

第33条          抗震

第34条          地质灾害防治

第35条          人防

第十章        海绵城市规划

第36条          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建设引导

第37条          道路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建设引导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38条          保护内容

第39条          紫线

第十二章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略)

第十三章  村庄发展指引

第40条          村庄指引总体思路

第41条          村庄布局规划

第42条          村庄建设用地管控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东部滨海片地处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紧邻亚太国际主航道要冲,是 浙江对外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拥有国家级保税港区、浙江省省级产业集聚区等国家、省市体制机制优势于一体,是宁波深入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港口经济圈战略的核心桥头堡区域。

2015417日宁波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建设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东部滨海片建设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积极推进建设梅山新区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 宁波规划建设梅山新区。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支持宁波规划建设梅山新区,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 门户。

在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也提出要举全市之力争创建设国 家级梅山新区,将其打造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重要功能承载区、港口经济圈核心功能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 门户、智能经济发展示范区和高端港航物流服务集聚区。

东部滨海片是梅山新区的组成部分,也是梅山新区的核心区所在,地位重要,意义重 大。

 

第2条               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地促进东部滨海片生态环境可持续、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跨区域统筹、提 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 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东部滨海片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区域协调,引导跨区域协同发展

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

集约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品质强化,塑造特色城市风貌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同《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 (2013-2030)》一致,规划期限至2030年,近期至202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北仑区的春晓、梅山、上阳、郭巨,鄞州区的瞻岐、咸祥、塘溪以 及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约468.69平方公里。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6条               功能定位

东部滨海片整体功能定位为“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

 

第7条               发展目标

东部滨海片的发展目标为集中实施国家战略核心功能区域,浙江区域经济“蓝色引擎 ”,宁波产业转型、实现城市蓝色梦想的品质新城。

未来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高端资源集聚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海洋科 技创新中心,宜居宜业的智慧生态新城区。

 

第8条               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2030年,东部滨海片规划城镇人口6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67.79平方公里 ,人均109平方米。


 

第三章       生 态格局保护

第9条               生态格局总体框架

东部滨海片处于象山港区域的入海口,是宁波城市海陆生态走廊上的重要节点,自然 资源禀赋。规划区背山面海,呈现带状片层状的空间格局;尊重并延续这一空间特质,充分利用山体、森林、湿地、河流水系 以及海洋、群岛等多元自然生态要素,构建“山---岛”、“观山望湖通海”的生态格局。

规划形成“横向延展、纵向渗透;纵横织锦、蓝绿融合”的生态格 局总体框架。

横向延展重点打造三条平行延展的带状片层生态带,包括北部自然山体森林涵养生态 带、中部城市湿地流域生态带、南部滨海休闲生态带。

纵向渗透主要利用河网水系、自然山体、绿化绿廊,打造若干从山到海的楔形生态绿 廊,将山城海岛进行沟通融合,构建“自然中的城市,城市中的自然”生态新城。

 

第10条         生态保护红 线

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划定生态保护 红线。东部滨海片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约209.8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44.8%;其中一级管控区约23.7平方公 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1%;二级管控区面积186.1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9.7%

一级管控区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控制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禁 止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尽量保持生态系统现状,除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的道路与交通设施 和市政公用设施;重要的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的配套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生态型休闲 度假项目;必要的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服务设施;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相关部门论证,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外,禁止建设其他 项目。新增项目宜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在二级管控区内的比例及建设强度。保证生态用地、建设用地相对 集中、岛式布局,确保形成布局开敞稀疏、景观宜人的高品质田园风貌。

二级管控区内宜编制控制性规划,从用地布局指引、规划建设指引、现状用地处理、 产业发展方向引导、生态景观形象指引等方面明确生态控制区内需要严格实施保护的各类生态要素界线,各生态功能区的发展 定位和控制要求。

 

第11条         绿道系统

结合《宁波市城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3-2020)》以及规划区内现有的古道、绿化资源,以特色为核,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展现生活场景、欣赏自然美景,串联景点、 文物古迹、城市功能区,丰富居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鼓励低碳出行;打造富有多元特色、层次鲜明的绿道网络。

规划以“上山下海、寻溪觅源、观港赏今,忆乡愁”为理念,建设三级绿道网。

一级绿道网为对接宁波市绿道网的市域绿道3号线、市域绿道5号线两条市域主线以及一条次级市域绿道,是区域性连通绿道 ,构建绿网骨架;主要包括沿大嵩江流域的展现湿地之韵的绿道、沿海的甬东滨海绿道以及沿沿海中线的次级市域绿道。

二级绿道网为规划区与外围周边区域、内部各组团间、山——城——海间的主要联系 绿道;串联沟通各个主要的景观资源点,同时起到一级绿道网间的沟通衔接作用。

三级绿道网主要依托现有古道,打造内部登山休闲绿道(含古道);同时结合城区内 的主要河道绿廊,建设滨河休闲绿道。

 

第12条         岸线利用

在象山港整体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础上,以岸线控制为抓手,建设生活休闲岸线 ,合理统筹布局港口、工业岸线,优化生态岸线。

1)生活休闲岸线:沿滨海大道建设城市 生活休闲岸线,强调公共开放及多元活力,引领城市向海。规划生活休闲岸线约26.5公里。

2)港口岸线: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3-2030)》(修订),规 划范围内的梅山港区,作为宁波-舟山港的主要港区,港口岸线主要布局于梅山岛南部,规划约7.5公里。

3)工业岸线:工业岸线主要结合港口岸 线布局,主要分布于梅山岛南部、六横公路大桥以东以及郭巨以东区域。规划约11.5公里。

4)生态岸线:根据《宁波市象山港区域 空间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在关键性山海通廊、景观视线节点区段,规划生态岸线,将生态岸线与城市生活休闲岸线有机 融合,打造自然中的城市,城市中的自然,体现东部滨海片生态特质。生态岸线以自然生态为主,可适当设置步道系统或观景 平台及配套服务设施。规划生态岸线约27公里。

5)预留岸线:为岸线的开发利用预留发 展空间。规划预留岸线约2.5公里,主要布局于郭巨片区。

 

第13条         滨海蓝带

作为宁波中心城区唯一留存的城市滨海岸线,是宁波实现城市蔚蓝色梦想的实现地, 滨海空间的建设成为滨海组团关键之一。通过滨海空间的公共、开放、活力、多元化的发展,引领城市向海,打造“宁波蓝色 海岸、城市海客厅”,将生态岸线与城市生活休闲岸线有机融合,打造宁波最美海湾。并通过公共滨海带的建设,成为整合北 仑、鄞州两区的发展纽带。

从东向西依次形成愿景发展预留区、原生态湿地区、现代农业观光、上阳风情度假小 镇、城市港湾自然休闲区、海洋文化高端休闲运动区、海洋知识服务区、海洋科技博览区、滨海社区、滨海生态养生休闲区。

 

第14条         大嵩江绿带

规划依托大嵩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优势,整合滨水与腹地资源,打造集人居、 文化休闲、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生态人文之江,以绿色为本底的生态休闲带——大嵩江绿色休闲带。

其发展以“生态为底,活力多元”为指引,从海滨至梅溪水库依次形成活力内湾段、 康体养生段、人文休闲段、生态农园段、人文村落段、水库观光段六段。

 

第四章       产 业发展规划

第15条         产业发展定 位

以建设国家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为主要目标,以科研为 核心,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化和城市化双向推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以梅山保税港区为 突破口,发展国际金融、贸易产业,实施对外经贸和文化交流双向推进国际合作战略。

 

第16条         产业发展策 略

从价值链的环节出发,实现产业动力支撑;以研发为核心环节,发展包括国际贸易物 流业,海洋金融服务业,海洋智能装备业,海洋生命健康业、海洋科教文化业、滨海生态旅游业六大主导产业;以服务生活为 配套支撑,发展包括中介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服务、生活服务四大拓展产业。

构建“三大基地、六个平台”;“三大基地”即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科技研发与 人才培养基地、滨海生态居住基地;“六个平台”即港航物流平台、海洋金融商贸商务平台、现代海洋制造平台、海洋科技研 发(孵化)与创业平台、海洋教育培训与文化传播平台、滨海生态休闲平台。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

第17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带、两心联动;生态缝合、组团镶嵌”的总体空 间结构。

一轴:沿梅山湾、大嵩江流域,形成沿海湾公共服务发展轴;

两带:即南部临港产业带、北部城市生态带;

两心:梅山湾服务中心和大嵩江服务中心;

通过若干从山到海的纵向生态廊道及沿海中线生态廊道构建生态基底,镶嵌各个功能 组团。

 

第18条         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二级中心体系:片区级中心和组团中心。

片区级中心包括在大嵩江流域、宝瞻线与滨海发展带的交汇处形成鄞州片功能核心, 重点布置商业商务办公中心、科创文化休闲中心等城市级综合服务功能;在太河路(北仑“观山望湖海”的新印象之路)与滨 海发展带的交汇处形成北仑片功能核心,重点布置海洋文化休闲中心、海上娱乐运动中心、商业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等城市级 综合服务功能;两者共同构筑滨海组团“双中心体系”。

组团中心为服务各个组团的公共中心,包括郭巨、上阳、梅山、春晓、瞻岐、咸祥、 塘溪、海洋产业组团中心。

 

第19条         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468.68平方公里;规划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7.79平方 公里,人均109平方米,约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14.47%;其中,水域面积11516.2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约711.84公顷,农林等其他非建设用地面积27438.86公顷,港口用地、军事用地等约423.01公顷。

 

2030年总体用地构成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城市建设用地

6778.71

14.47

水域面积

11516.21

24.57

村庄建设用地

711.84

1.52

其他非建设用地

(备用地+农林+山体等)

27438.86

58.54

港口用地

412.36

0.88

军事用地

10.65

0.02

总用地

46868.63

100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0年)(规划人 口62万人)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百分比

R

居住用地

1216.02

17.94%

R+B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315.14

4.65%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43.46

6.54%

A+B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与商业混合用地

234.65

3.4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00.34

13.2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989.22

14.59%

M

一类工业用地

1310.36

19.33%

W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95.23

4.36%

U

公用设施用地

75.87

1.12%

G

绿地用广场用地

998.42

14.73%

城市建设用地

6778.71

100.00%

 

第20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43.4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6.54%,人均7.15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北仑片与鄞州片功能核心。

2、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分区规划对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布局、规模强制性管 控,包括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福利五类共25项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4、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引导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 、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重要为居住区配套的教育、医疗、文体、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居住区配套 ,服务人口一般3~6万人。这些设施往往需要独立占地,具体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一一落实。分区规划按两大居住片区、八大居住区的居住结构,引导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聚设置,形成居住区中心。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分类

项目

用地面积(公顷)

规模

内容

配置要求

文化

宁波港口博物馆(现状)

5.12

-

港口博物馆及水下考古基地

参考同类城市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海洋博览中心

8.49

-

开展与海洋有关的博览、会展、图书阅览及科技等 相关大型文化服务设施

海洋文化中心

8.52

-

海洋科技中心

5.08

-

滨海图书馆

8.59

-

北仑滨海文化中心

2.95

-

开展市民、青少年文化活动

大嵩文化中心

4.75


教育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

高等教育

全市区统筹,符合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

北仑区委党校(现状)

4.53

-

春晓职高

4.55

60

职业高中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咸祥高中

7.76

48

高级中学

春晓高中

6.0

48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 中,现状)

13.83

18

大嵩新区规划高中

6.23

48

塘溪成人学校

0.68

-


体育

滨海体育中心

7.71

-

体育场馆、游泳馆及其他综合训练场地、全民健身 中心等

参考同类城市标准

帆船基地



大嵩体育中心

8.57

-

医疗

宁波滨海新城医院(在建)

2.32

200

疾病治疗

参考宁波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规划春晓医院

4.01

500

梅山国际医院

3.74

300

大嵩综合医院

12.04

1500

福利

北仑区社会福利院

1.5

500

养老、护理、医疗

在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基础上新增一 处大嵩福利院

浙鑫老年人康乐颐养中心

5.73

2000

大嵩福利院


800







 

第21条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1、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310.3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 设用地的19.33%。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梅山岛南部、春晓和鄞州经济开发区,形成 工业集聚区,为一类工业用地。

2、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95.23公顷,占规 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36%;主要布置在梅山保税港区,禁止建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3工业区块控制

规划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控制范围310.6公顷。

保留、提升工业集聚区的现状工业企业,对区外的合乎园区要求的工业企业逐步引导 、搬迁至工业集聚区内发展,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在城市发展中退二进三转为2.5产 业,更多的乡镇私企面临淘汰改造。工业集聚发展,工业集聚区之外不得新增工业用地。

 

第22条         绿地规划

1、规划指标

城镇的公园绿地中有一部分是结合自然山体、湿地等建设的综合性公园,有风景区的 属性,在用地属性上划为生态绿地,不计入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范围。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998.42公顷,占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73%,其中公园绿地815.6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平方米。

2、公园绿地

规划市区级综合公园5处,分别为围绕大嵩 中心湖建设中心湖公园,沿合兴路建设带状海洋科技产业公园,利用明月湖建设明月湖公园,围绕乐家山建设梅山公园,在梅 山湾南端打造海湾中央生态休闲公园。

多点及线灵活布局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街头绿地,均衡分布,营造绿意盎然的滨海 生态新城,满足每个居住社区的就近需求。

3、防护绿地

沿高速公路单侧绿化带宽度控制不少于50米,沿沿海中线及涉及到管廊带的区域,按照中心城管廊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详见《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专项规划 (2015-2020年)》)。快速路两侧控制不少于25米宽的防护绿带,主要区域性对外联系通道两侧控制不少于20米宽 的防护绿带。

 

道路防护绿地控制一览表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单侧绿化带宽度

高速公路

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

≥50米

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 沈海高速连接线

≥50米

快速路

沿海中线

涉及长输管道按照中心城管 廊带控制要求控制;未涉及区域按照单侧≥25米控制

宝瞻线

≥25米控制

310省道

≥25米控制

大海线

≥25米控制

 

第23条         绿线

重点划定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公园绿地重点是市区级公园和结构性绿地 。本次规划划定的绿线主要包括5处综合公园、重要的结构性公园绿地以及沿高速 公路、快速路的防护绿地。

第六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24条         景观分区和控制

1、特定城市景观区

特定城市景观区是指历史文化和生态敏感地区,本区内有童家村(鄞州区级历史文化 名村)、5处省级文保单位、10处区级 文保单位;但均在自然村中。

根据《象山港区域空间保护和利用规划》,区域内象山港大桥以西有滨海鸟类保护小 区,为生态敏感地区;规划区所在的象山港滨海区鄞州经济开发区以东区域为四级生态敏感区,以西区域为三级生态敏感区。

特定城市景观区应基于专项规划、生态保护以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引导和控制 。

2、一类城市景观区

一类城市景观区指核心城市景观地区,本区内主要有大嵩湖城市核心区、梅山湾城市 核心区以及滨海城市发展带、城市对外门户区——梅山国家保税港区。

一类城市景观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

3、二类城市景观区

二类城市景观区指重要景观地区,梳理空间景观结构,指定景观要素,本区主要包括 除一类城市景观区以外的组团(园区)级中心、重要景观河道两侧地区、重要道路两侧地区及沿线重要节点地段、市区级大型 公园绿地及其周边地区等。

城市重点功能区应编制城市设计,并把城市设计的特定意图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

4、三类城市景观区

三类城市景观区指一般景观地区,除特定和一、二类城市景观区以外的其他城市建设 区作为三类城市景观区。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区、生活居住区等。三类城市景观区按相关规定对城市景观的一般要求进行引导和 控制。

 

 

 

 

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25条         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

1、交通发展目标

建立一个“外联内展、分离有序、绿色舒适”,适应滨海新城发展的交通系统

2、交通发展战略

1)推进区域融合的一体化交通系统

2)全面整合、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3)坚持以绿色交通引领的交通模式发展 之路

 

第26条         对外交通规划

1、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网规划形成“两纵一横”的总体布局。其中“两纵”为沈海高速并行线G15W3(甬台温复线)和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一横”是宁波舟山港梅山保 税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

2、港口

1)港区规划

梅山港区作为宁波-舟山港的主要港区,依托梅山保税港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 顾商品汽车滚装运输,发展保税物流功能。

2)港区后方配套设施规划

港外堆场:规划在梅山港区和穿山港区南部作业区后方设置港外堆场2处,分别为梅山堆场和盛岙堆场。其中梅山堆场面积54.8万平方米,盛岙堆场面积32.2万平方米,可通过霞浦物流园区和临港产业区堆 场调剂区解决。

集卡车停车场:规划在梅山港区后方设置集卡车停车场2处,均采取立体化停车场模式,规划停车泊位1320个,港区后方停 车场缺口需通过集卡基地调剂满足停车需求。

3、对外通道

1)与宁波中心城区的联系:

规划提升大海线、310省道至快速通道,分 别与宁波中心城区环城南路东延、明州大道相连,并预留通途路东延至滨海新城的快速通道,通过快速路拉近滨海新城与宁波 中心城区的时空距离。

新规划咸五线、提升改造宝瞻线,提高大嵩新区与宁波中心城区的联系通达性。

2)与北仑城区的联系:

一快:沿海中线—泰山路, 城市快速路, 呈L型串联大嵩新区、滨海新城、白峰片区、柴桥片区和北仑中心城区。

四主:太河路、老穿咸线、新穿咸线、白阳线。远期预留球河线北延通道及提升改造 可能性,提高干路服务均衡性。

 

第27条         道路网规划

鄞州、北仑区域两大商务区核心呈现放射状布局,组团内适应山水格局、产业布局等 各成体系,整体形成“带状+放射”的道路网结构。

 

第28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大中运量公交系统

规划三条大中运量公交联系通道,增强公共交通服务的层次性和可达性,同时加强滨 海组团区和宁波中心城区、北仑城区之间的联系。

1号通道为联系滨海组团与北仑城区,线路起于轨道一号线二期工程的中河路站,经中 河路-庐山路-太河路-乐海路-春晓大桥-七星路-梅山大道,止于问津路,线路全长约32公里。

2号通道为联系滨海组团与宁波中心城区,线路始于轨道一号线二期工程的宝幢站,往 南沿宝瞻线、大海线,止于乐海路,线路全长约21公里。

3号通道为贯穿滨海组团联系宁波中心城区,线路始于规划轨道站点横溪站,往东沿310省道,途经塘溪镇、咸祥镇,经规划环路-鄞东路-乐海路,止于太河南路。线路全长约40公里。

规划建议对外公交1号通道和2号通道采取有轨电车制式,3号通道作 为滨海组团联系中心城区的重要通道,考虑远期设置轨道交通的可能性,可以进行通道预留。

2、常规公交系统

常规公交线网应以方便城市居民出行为出发点,以对外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网为基础, 一方面加密、补充公交线网,提高线网的覆盖率,另一方面与骨干公共交通网络实现良好衔接,集散客流。

规划范围内,公交站点300m半径覆盖率达 到50%以上,500m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交站点包括中运量站点、常规公交站点)。规划期公交线网应覆盖城 市全部主干路和大部分次干路,并利用城市支路开辟公交支线。

3、公交场站规划

规划设置综合车场6处,其中有轨电车车辆 基地2处,总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 规划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15处,占地面积5.37万平方米。

 

第29条         停 车系统规划

1、公共停车场

根据停车需求预测和滨海分区用地规划布置等因素,共规划布置停车场69处,9745个停车位。

2、旅游停车场

规划综合考虑滨海分区旅游发展潜力、区位特征以及出行结构,设置5处旅游停车场,6400个停车泊位。

 


 

第八章       市 政公用设施规划(略)

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30条         防 涝(防洪)规划

1、设防标准

滨海组团属于Ⅱ类防洪工程等别城市,各类防洪工程设计 标准如下表。

滨海组团防洪工程设计标准表

城市防洪

工程等别

设计标准(年)

洪水

涝水

海潮

山洪

100

20

100

30

注: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保护对象、防潮闭合区等分区、分级可适当调整,具体可在防 洪排涝专项规划中确定。

 

第31条         河网水系规划

1、蓝线

区内河网水系发达,根据本区防洪排涝特点,对本区河道予以开挖、扩宽、疏浚。区 域内的主干河网规划情况如下:

规划主干河道控制表

序号

名称

控制宽度(米)

河床底标高(米)

1

 

 

梅溪坑

50

-1.87

2

咸祥河(长大河—象山港)

20—30

-1.87

3

 

长大河

30

-1.87

4

瞻岐河

30

-1.87

5

大嵩江

50—70

-0.7~-2.0

5

北仑界河

40

-1.0

6

三山大河

70

-1.0

7

西直河

40

-1.0

8

东直河

40

-1.0

9

笠帽礁河

40

-1.0

10

东塘河

40

-1.5

11

大浦河

30-35

0.5~-1.5

12

碧蓝咀河(双岙河以南段)

44

-1.0~-1.87

13

中排河

40

-1.57

14

梅星河

40

-1.0

15

梅山大河

40-50

-1.57

16

社区内河

30

-1.0

17

中大河

50

-1.57

规划区内纳入分区级层面管理的蓝线为所有规划主干河道。本规划明确的主干河道不 能随意改动蓝线,确需改动的需报市级水利和规划部门同意。

2、水面率控制

鄞州片平原河网水面率规划要求达到8.6%,北仑片春晓片平原河网水面率规划要求达到8.7%

各控制单元水面率控制表

序号

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控制水面率

1

GJ01

273.6

3.1%

2

GJ02

241.7

6.6%

3

SY01

342.4

3.8%

4

 

 

MS01

556.8

6.0%

5

 

MS02

811.2

4.2%

6

MS03

255.2

2.1%

7

MS04

893.5

3.2%

8

MS05

771.0

3.0%

9

MS06

1021.1

3.4%

10

CX01

1035.0

9.3%

11

CX02

453.2

5.4%

12

CX03

614.5

7.3%

13

CX04

541.7

8.1%

14

DS01

685.7

6.5%

15

DS02

853.2

27.7%

16

DS03

740.7

5.7%

17

DS04

962.5

15.4%

18

ZQ01

365.8

5.6%

19

XX01

403.1

4.8%

20

XX02

386.4

8.1%

21

XX03

155.8

2.8%

22

TX01

196.7

2.5%

 

第32条         消防

滨海新城共布置7座普通消防站,3座专职消防站和1座水上消防站。

 

第33条         抗震

规划区内咸祥镇和塘溪镇的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其余地区均为0.10gVII度)。

 

第34条         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春晓滨海平原地区及滨海 产业园为滨海平原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

 

第35条         人防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总体方针,本着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科技人民防空需要的原则,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建筑密度、容积率、道路宽度和广场、绿地等指标的确定与控制,应能保证紧急情况 下人员与物资的疏散。

 

第十章       海绵城市规划

第36条         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建设引导

本区各类性质用地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基值如下表。

  各类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基 值

用地性质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基值(%)

设计雨量(mm)

R

80

24.7

A

85

30.2

B

80

24.7

M

75

20.7

W

75

20.7

S

80

24.6

U

85

30.2

G

90

38.5

规划滨海新城雨水年净流量指标可达81%

各类性质用地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基值的引导指标汇总详见下表。

新建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一览表(基值的引导指标)

用地种类

刚性指标

引导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屋顶绿化率

下沉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R

80%

20%

25%

30%

A

85%

25%

25%

30%

B

80%

40%

35%

50%

M

75%

15%

35%

40%

W

75%

15%

35%

40%

U

80%

25%

25%

30%

 

第37条         道路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及建设引导

各类道路的目标控制基值详见下表。

表:道路径流总量率控制目标基值

道路分类

道路径流总量率控制目标

设计降雨量(mm)

普通城市道路

80%

24.7

工业区道路

75%

20.7

公园景观道路

85%

30.2

 

建议道路低影响开发建设指标为绿地率和人行道透水铺装率,其引导值详见下表。

表: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一览表

道路性质(m)

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绿地率下限(%)

人行道透水铺装(%)

普通城市道路

控制率≤70%

10

75

70%<控制率≤80%

12

75

控制率>80%

15

75

不作要求

-

-

工业区道路

控制率≤60%

8

-

60%<控制率≤70%

10

60

控制率>70%

12

60

不作要求

-

-

公园景观道路

-

15

100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38条         保护内容

规划区内有着丰富的文物资源,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规划区内主要包括鄞州区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为鄞州的童村;文保单位15个。根据历史建筑普查,该区内历史建筑众多、分 布较散,多集中在各个自然村中,因此,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村庄建设规划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其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文保单位一览表

区域

文保单位

区位

级别

塘溪镇

沙氏故居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沙村

省级

童第周故居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童夹岙自然村

省级

周尧故居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上周村上周岙自然村梅溪东侧

省级

金鸡堰、金鸡桥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邹溪村邹溪自然村

区级

沙文求烈士墓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沙村沙家自然村

区级

童梅芳墓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童夹岙自然村西南 处

区级

童中莲墓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童村童夹岙自然村周家 凉亭

区级

咸祥镇

火爬岭烽火台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芦浦

区级

黄牛岭烽火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六村咸六自然村

区级

龙王堂军事遗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里蔡村

区级

瞻岐镇

大嵩城遗址

浙江省宁波市瞻岐镇东城村东城自然村;瞻岐镇方 桥村山墩自然村

区级

杨霁园墓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西村秤枰山麓

区级

白峰

总台山烽火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东门村总台山山顶

省级

长沙汀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下阳村上王东141号

区级

梅山

梅山盐场旧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梅中村

省级

 

第39条         紫线

包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第十二章           地下空间利 用规划(略)

第十三章           村庄发展指 引

第40条         村 庄指引总体思路

1、成片连线、整体发展

打破村村各自为政,各自孤立谋发展的模式,整合区域内各类发展资源,统一、优化 配置各类资源要素,成片连线、整体推进本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生态优先、产业联动

规划区内村庄多依山面海环溪,生态环境优美,北部山体是城市生态走廊,规划区内 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生态保护和产业培育为基本出发点,协调好生态保护与农村建设的关系,注重农业、生态资源的产业化运作 ,加强与旅游产业、康体养生产业、文化产业、环保产业等相关产业的联动。

3、城乡统筹、分类改造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要求,对区域内的村庄结合行 政撤并与空间整合,进行分类改造,指导新农村建设。

 

第41条         村庄布局规划

1、片区划分

通过对村庄的梳理、整合,根据地域相邻、人缘相亲、资源禀赋相近、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当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为片区。通过片区统筹布局功能产业,统筹开发利用资源,统筹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安 排公共服务,实现农村公共设施区域整合、共建共享、集约利用;并合理引导片区内村庄的建设,有序逐步推进村庄布点的实 施。

规划划分16个片区,包括咸祥镇区片、大 嵩核心片、里蔡外蔡片、梅溪水库片、塘溪镇区片、上城片、鹳山片、方桥片、瞻岐镇区片、卢一合一片、慈岙片、三山片、 梅山片、上阳片、昆亭片、郭巨片。

2、村庄类型

规划区内村庄划分为三大类,包括城镇整理型、保留整治型、搬迁合并型。

城镇整理型为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将该部分村庄纳入到城镇中,融入城镇,逐步城 镇化。

保留整治型为保留的现状村庄,其发展又可以分为集聚扩展型、控制发展型以及特色 保护型。其中集聚扩展型为片区中在将来的发展中可能对周边村庄产生辐射作用的村庄,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其获得一定的 扩展发展,完善设施,并作为中心村的培养对象。控制发展型为保留村建制,控制其发展,作为一种过渡型村庄让其自然缩减 。特色保护型为具有地方鲜明特色、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自然景观彰显、生态环境优良、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村落,规划给予 保护与利用;积极引导发展特色新型产业。

搬迁合并型为将现有村庄进行整体拆除搬迁或合并至其他村庄或集中安置区。

规划形成”6389011”结构,即6个中心村、38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其中11个特色村。

 

第42条         村庄建设用地管控

根据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深化落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线,同时,对城市建设用地 控制线外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管控,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边界。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约711.84公顷,人口约6.5万人,人均建设用地约109.51平方 米。



规划空间结构图.jpg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jpg

道路等级结构图.jpg

核心管控要素.jpg

生态格局规划图.jpg

中心体系规划图.jpg

景观风貌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