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3条       空间结构

根据空间发展目标、空间发展策略,规划形成“丰型轴廊构整体 一心两核领四片”的空间结构。

丰型轴廊:太河路山海通廊、临港产业带、都市发展带、生态景观带;

一心:北仑中心城核心区;

两核:柴桥街道、白峰街道核心;

四片:产城融合示范区、临港循环产业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中央生态休闲区。

第14条       中心体系

本区形成二级中心体系:片区中心和组团中心。

片区中心:范围包括北仑行政中心及周边区域,布置商业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商务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游乐中心等城市级综合服务功能。

组团中心:规划布置五个组团中心,分别位于大碶、白峰、柴桥、邬隘、大榭组团的中心位置,为各组团提供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

第15条       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522.88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北仑片区建设用地面积141.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27.0%,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14.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21.8%。非建设用地381.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73.0%,其中水域面积189.2平方公里(包括海域)。

 

 

2020年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乡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14116.31

27.00%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2883.13

24.64%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1396.52

21.80%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486.61

2.8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094.9

2.09%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16.39

0.03%

H4

特殊用地

121.89

0.23%

E

非建设用地

38172.19

73.00%

其中

E1

水域(包括海域)

18919.2

36.18%

E2

农林用地

2729.22

5.22%


山体

16523.8

31.60%

城乡用地

52288.5

100.00%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规划人口64万人)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城市建设用地

(hm²)

比例(%)

R

居住用地

1450.67

12.7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2.15

3.44%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62.48

3.18%

M

工业用地

4385.37

38.48%

W

物流仓储用地

580.24

5.0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826.94

16.03%

U

公用设施用地

178.97

1.5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747.47

15.33%

A2+B1

文化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2.45

0.02%

B2+M1

商务一类工业混合用地

31.01

0.27%

R+B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234.54

2.06%

W+M

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201.55

1.77%

B+S

商业商务交通场站混合用地

2.68

0.02%


城市建设用地

11396.52

100.00%

 

第16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50.6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2.73%,人均22.67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396.05公顷;另有居住商业混合用地234.54公顷。

根据生态廊道的组团结构可以划分为城区片、大榭-白峰片两大居住片区。城区片居住人口为56万人(其中生态区内为1万人),可以分为大碶、新碶、高塘、邬隘、柴桥五个居住区结构;大榭-白峰片居住人口为8万人。

第17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2.1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44%,人均6.13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重点布局在北仑城区以及大榭——白峰片区中心。

2、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行政办公设施

本区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为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及下辖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相应行政办公用地。其他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等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市区级行政办公用地为78.54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2处,分别为北仑区图书馆(保留现状)、北仑区文化中心(包含文化馆、影剧院等功能)。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8.61公顷。

3)体育设施

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2处,分别为北仑体艺中心(保留现状)、中国女排北仑女排训练基地(保留现状)。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为13.9公顷。

4)医疗设施

规划保留市区级医疗设施5处,分别为北仑区人民医院、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北仑区中医院、大榭开发区医院。规划市区级医疗设施用地面积为18.48公顷。

5)教育设施

规划布置市区级教育设施4处:保留中等专业学校1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规划高中3所,分别为北仑中学(保留)、柴桥中学(保留)、明港中学(保留);另外迁建泰河中学。规划市区级教育设施用地面积为51.34公顷。

6)福利设施

规划市区级福利设施1处,为北仑区中心福利院(保留现状)。规划市区级福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9公顷。

规划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分类

项目

等级

占地面积

(公顷)

规模

备 注

医疗

北仑区人民医院

区级

9.40

765

保留

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区级

2.26

123

保留

北仑区中医院

区级

2.60

150

保留

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

区级

3.21

500

保留

大榭开发区医院

区级

1.01

160

保留

文化

北仑图书馆

区级

1.75

——

保留

北仑文化中心

区级

6.86

——

新建

体育

北仑区体艺中心

区级

6.87

——

保留

北仑体育训练基地

区级

7.03

——

保留

教育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市级

23.75

——

保留

宁波市北仑中学

市级

10.98

35

保留

柴桥中学

市级

7.30

48

保留

明港中学

市级

9.31

36

保留

福利

宁波市北仑区中心福利院

区级

2.87

500

保留